全年全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86元,同比增长6.7%。按常住地分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03元,同比增长5.9%;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18元,同比增长7.5%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1.6个百分点。全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745元,增长5.3%;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363元,增长0.7%。
年末全区有18.57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,有5.6万人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3.2万参加了失业保险,4.3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,8835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。
全年有21848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,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422人,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8426人。年末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356人,其中集中供养1204人,集中供养率为35.9%。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