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强监管整治。探索“河长制+水土保持”工作机制,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检查,加密各级“河长”巡河频次,有效整合各级“河长”加入生态环保工作。目前,镇级河长巡河共 30次,村级河长巡河共 90次。
加强重点宣传。开展水土保持集中宣传 2场次、发放宣传单页 600余份、各村广播播放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形式,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。
加强执法监督。加大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执法监管力度,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维护和管理,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,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。目前,已开展监督检查 4次,完成整改问题 11个。
加强植绿补绿。全面推进储备林建设,持续开展植树造林活动,厚植绿色发展底色。目前,新增植树造林面积约 10余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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